理解决。但这个事……确实是个死疙瘩。”
他拿着杯盖甩了甩上面的水才继续道,“不瞒您说,私下里,我也找过村里几位还能说上话的叔伯长辈,讲大局,讲利害,甚至……也暗示过,只要不再阻挠土地处置,县里和厂里可以在其他方面,给予适当的补偿。但是,难啊。”
他摇摇头,“村民现在认准了一个理,情绪很大,这已经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,还掺着几十年的积怨,觉得当年吃了亏。我个人能力有限,一时半会儿,真想不出什么两全其美、能让两边都心服口服的好办法。”
他说到这里,挤出微笑,目光诚恳地看向我,“李书记,您是县委的主心骨,站位高,视野宽,政策水平也比我们强。这个事,到底该怎么定,我们完全听县委的,听您的!您指方向,我们坚决抓落实!”
有这个表态就好办了。我缓缓向后靠在椅背上,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敲着扶手。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,等着我拍板。
“都没有立竿见影的好办法……或者,现有的办法都试过了,效果不理想。” 我缓缓开口,目光扫过马广德:“群众有情绪,有诉求,这很正常啊,我们的思想工作不能停,要耐心做。但是,” 我话锋陡然一转,语气加重,“棉纺厂一千多在职职工、四百多退休工人要吃饭,要活路!曹河的国有企业改革要推进,全县的发展大局,不能因为这一块地的争议就无限期地拖下去、等下去嘛!”
我的目光扫过全场,尤其在脸色变幻不定的马广德脸上停了停:“既然行政协调的路暂时走不通,既然这本质上是一个牵扯到土地权属的法律纠纷,那我们为什么非要一条道走到黑,把自己困在没完没了的‘协调’圈子里打转呢?”
不少人露出了困惑的神情。
“我的意见是,换一个思路,换一条道来解决。把法律问题交给该接手的部门去处理。” 我继续说。
孙浩宇忍不住问:“李书记,您的意思是……?”
“啊,法律的问题,最终要靠法律来解决。” 我一字一顿,面带微笑的道,“棉纺厂,作为目前土地的实际占用方和权利主张方,可以就这块地的使用权归属,正式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被告就是西街村村委会。让法院来审,来判!法院立案后,该做的调解,法院会依法组织;调解不成,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,依照《土地管理法》这些法律法规,做出判决。判给谁,就是谁的。法院的判决书,盖着国徽大印,那就是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‘说法’。”
“打官司?” 会议室里响起一片压抑的吸气声和窃窃私语。
在九十年代初的基层,遇到这种尖锐矛盾,领导们习惯的思路是“捂盖子”、“和稀泥”、反复“协调”,主动引导去法院“对簿公堂”,特别是让国有企业去告村委会,这简直是破天荒头一遭。很多人脸上都写满了惊疑和不解。
我看着他们,语气微笑:“对,打官司。这有什么不可以?我们天天讲加强法制建设,讲依法行政。遇到了调解解决不了的纠纷,诉诸法律,是正大光明的途径,也是最终的途径嘛。法院判下来了,白纸黑字,该是谁的就是谁的。如果判给棉纺厂,那厂里就可以依法依规盘活土地;如果判给村里,那我们再坐下来,研究别的出路,比如合作开发、土地入股,或者县里从其他方面给予补偿。但至少,有了一个具有法律强制力的结论,打破了现在你咬我、我咬你,谁也别想动的僵局!”
孙浩宇面露难色:“打官司,这不好吧?”
苗东方也探着头附和道:“是啊,怎么能去打官司,书记,这个……?”
方云英咳嗽一声,捏着茶杯盖,面色平和的道:“书记也没说一定打官司,先是法院调解嘛,如果你们谁有解决问题的更好的思